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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题项目的申报通知

2023-03-01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教育厅公布的苏教办社政函〔2023号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3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和其他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单列项目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治教育工作人员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 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 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 个主要学科)。

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申报内容和研究周期

  1. .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研究。

2.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3.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由项目依托单位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五、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具体申报人资格要求为:

1.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3 年 月 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不接受副高以上(含副高)教职工申报。

所有类别副高职称(含副高)以上的申报人原则上我校校内评审环节不予立项。

2. 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 2 个项目的申报。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3 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3.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须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所有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思政专题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 2 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 2 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 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一律不予接收。

1.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规定,一般项目我校全校申报限额在30项以内,思政专项全校申报不超过15项(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数分别不少于30%)

2. 本年度一般项目机关教职工的立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七、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般项目由申报人个人线下申报,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育厅。

1.个人申报。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本通知附件,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请书》) 以及对应的《活页》参加校内评审

2.2023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由我校组织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批准。请相关学院或部门科研秘书于3月21日下班前将《一般项目申报书》、《活页》和《思政专项申报书》(思政专项申报书模板与一般项目申报书一致)以及对应的《活页》各一式4份提交到社科院(仙林校区厚生楼204室或随园校区15号楼203室)。《一般项目申报书》、《思政专项申报书》和《项目申报一览表》(见本通知附件)电子版以“学校+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打包发送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邮箱shkxc@163.com

 

联系人:汪沁 联系电话:83598568

 

 

 
日期: 2023-03-01 

联系人:周老师

手机号:1381402616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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